上海等地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4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
发布日期:2018-04-12
4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财政部官网获悉,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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