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灵洞乡多措并举推动垃圾分类“撤桶设点”
2021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一年以来,兰溪市灵洞乡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的要求,建立指导员督导员劝
发布日期:2022-06-14
2021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一年以来,兰溪市灵洞乡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的要求,建立指导员督导员劝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