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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要闻:菏泽经济开发区林长制助推乡村振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 蒋鑫 通讯员 张灿 张远峰 报道

本报菏泽讯 位于菏泽经济开发区陈集镇的金硕生态农业高新产业园,在各级林长的帮扶下,流转土地8500亩,种植优质果树、花卉等绿色产品,荣获国家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山东省十佳观光果园、山东省乡村旅游示范基地等称号。投资130万元聘请浙江大学规划设计院对园区进行田园综合体规划设计,规划总投资13.5亿元,建设“一带四片,两村八园”,实现生态农业、现代农业和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向着打造国内一流的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全面带动乡村振兴的目标前进。

这是菏泽经济开发区以林长制促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在推进林长制工作中,菏泽经济开发区以三个体系为抓手,将林长制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融合,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建立组织体系,各级林长应设尽设。设立区、乡、村三级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级林长,实行“双挂帅”。

建立责任体系,各级林长知责明责。菏泽经济开发区积极构建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林长实行划片分区负责,解难题、推重点、督落实。

建立制度体系,长效机制落地生根。菏泽经济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印发实施文件,出台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基本制度,建立林长巡林、“林长+”工作机制。林长助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林下种(养)殖业、生态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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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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