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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闻】造谣“犯法”


(资料图)

注意!转发吃瓜截图或担责。家住上海的陈女士发现,一则关于学生家长之间非正常交往的截图消息在当地多个聊天群里迅速传播,而她自己则被谣传成了事件中的所谓“第三者”。陈女士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酌定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3000元,律师费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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