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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峰度夏 葫芦岛海事“345”工作法保障电煤运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以来,居民用电需求持续上升,葫芦岛绥中港区到港船舶量也明显增加。作为供应华北和东北电网重要支撑点的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每年7月到8月都是发电高峰期。面对用电高峰,葫芦岛海事局积极筹备、沉着应战,提高审批效率,主动靠前服务,保障高温天气电煤运输船舶安全高效,为满足发电企业电煤需求、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能源支撑和保障。

据了解,葫芦岛海事局在电煤运输船舶日常监管工作中,总结提炼出“3、4、5”工作法。“3”即是建立“3+1”船舶信用监管机制,对航运公司、危险货物申报从业人员推行“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信誉管理理念。“4”即是“四优先”举措,即优先办理电煤运输船舶申报审批、优先落实电煤船舶锚泊计划、优先电煤运输船舶靠离泊、优先电煤运输船舶引航。“5”即是“五个零”,即优化政务服务,拓宽办理通道,保证船舶离港“零待时”;提升巡查监管,保障航路通畅,做到船舶进出港及装卸货期间安全监管“零死角;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应急能力,做到安全事项“零遗漏”;夯实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效能,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建立联动机制,科学预警预防,信息交互“零延迟”。

海事部门加强“电子巡航、水域巡航、无人机巡航”综合巡航模式,牢牢把握船舶动态。构建“船、岸、人”三方联动机制,做好引航工作安全提醒,并协同航保部门共同做好航道及导助航设施维护工作,保障导助航设施正常发挥效能。对“电煤储备、码头泊位、锚泊区域”等信息进行实时共享,助力电煤流转能力和船舶周转效率实现“双提升”。确保电煤运输船舶航行、靠泊安全。

据统计,今年7月以来,葫芦岛海事局共保障辖区电煤运输船舶进出24艘次,共计约50万吨电煤被安全送达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居民用电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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