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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印发《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认定办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认定办法》,该办法将于9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每两年认定一次,符合条件的主体可自愿申报进行认定。  申报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主体须是在山西省内依法注册或登记、主要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的企业,其创办人或主持人须具备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工作室须在山西省内开展工作;工作室创办人或主持人须在所属工艺美术行业门类生产实践中发挥模范带动作用;须具有固定的规模经营场所和较完善的生产条件;须定期开展研学传授、进校园、进景区等公益性活动,要有明确的创作方向和创作计划。此外,工作室还须有人才培育功能、创新研发功能、产品产业化研发和生产功能。  今后,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认定按自愿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认定授牌的程序进行。认定工作由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对经认定的大师工作室授予统一的“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匾牌。  山西将给予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以人才支持与项目扶持,将优先推荐大师工作室创办人或主持人、工作室成员参加工艺美术专题培训和工艺美术后备人才学历教育,支持大师工作室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大师工作室开展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发展前景好、有助于带动就业的创新项目。

张彩云 刘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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