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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双积分”办法调整:分值平均下降40% 新增“积分池”制度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菊 7月6日,工信部等4部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对现行《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

根据修改内容,两项最大的变化是: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变化,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平均下调40%左右,并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新增“积分池”制度,车企可以将挣积分存储至积分池,在需要使用时提取。上述修改将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办法》执行中出现机制不够灵活、市场供需调节能力不足、积分价格波动较大等问题。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再次修改《办法》。”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在随后的政策解读中表示。

《办法》修改后,车企新能源产品的积分将大大减少。具体来看,修改后纯电动车的积分为0.0034*R+0.2,其中R表示电动车续驶里程。以一辆续航里程为500Km续驶里程的车辆为例,将只能积分1.9分。当R小于10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0分;100≤R<15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0.6分;插电式混动汽车积分修改为1分;燃料电池车积分修改为0.05*P,其中P为燃料电池车额定功率。

另外一项大变化是,《办法》新增“积分池”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为:当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负积分供需比超过2倍时启动积分池存储,允许企业按自愿原则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存储至积分池,该部分积分存储有效期5年。当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负积分供需比未达到1.5倍时释放积分池中的积分,允许企业提取储存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当年度未使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将返还积分池。

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的解读表示,新增“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一章,建立积分池管理制,主要是为了应对积分供需失衡问题,稳定积分价格。

“双积分”制度的设立的初衷,是希望通过积分交易鼓励车企生产新能源汽车并可获得一定收益。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猛增,新能源积分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积分就会产生贬值的压力,此前新能源汽车积分的价格经历过从万元左右到两三千元甚至几百元的大跳水,这将打压车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长城汽车欧拉品牌CEO董玉东此前就透露,2021年积分的价格大约为2500元,但随着2021年整个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了160%,积分交易价格在2022年年初已下调至500-800元。

新能源汽车“积分池”能够实现积分的动态调节,稳定价格,避免企业在新能源汽车积分盈余较多时,积分交易所得减少。与此同时,《办法》修改后新能源汽车积分分值下降也将降低积分供应,帮助稳定积分价格。

根据修改后的《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全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供需情况,将于每年7月30日前决定是否开放积分池。乘用车企业可以在积分池开放之日起120日内储存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储存的数量不超过乘用车企业上一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储存比例的乘积。而提取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数量,不超过乘用车企业储存在积分池中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提取比例的乘积。

此外,此次《办法》的修改还优化了其他积分管理制度。一是考虑未来碳管理需要,增加企业平均碳排放水平公示要求,提出适时研究建立与其他碳减排体系的衔接机制;二是为方便企业进一步做好积分相关工作,延长企业负积分抵偿报告提交时间和完成负积分抵偿归零时间;三是为提高积分交易灵活性,规定企业购买的正积分可以抵偿和结转;四是为保障数据统计更为准确,调整了核算年度内车辆统计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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