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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电动车上牌材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江门电动车上牌材料

江门市居住的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港澳台人士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具体如下: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注册登记的车辆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

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领取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在有效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登记所需费用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1057号)规定,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包括反光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支架、行驶证、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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