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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湘银行因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等被罚213.4万


(相关资料图)

近日,人民银行网站显示,湖南三湘银行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警告,并处213.4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湖南三湘银行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未按规定备案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建立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存在漏报、错报投诉数据的情况;收到人民银行转交的投诉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投诉人并向人民银行反馈处理情况;未按要求使用格式合同文本;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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