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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单人单检最高不超过28元/次,混检最高不超过6元/人次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昊骞 济南报道

在22日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仇冰玉介绍,山东核酸检测价格进行了第四次调整,单人单检价格由最高不超过40元/次,调整为最高不超过28元/次;5个样本(即5人)混检和10个样本(即10人)混检价格(含检测试剂)由最高不超过10元/人次调整为最高不超过6元/人次。新的价格已于3月21日零时起执行。

仇冰玉表示,调整后的单人单检价格和混检价格,是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的最高限价,各级疾控机构也要同步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同时,明确要求各类核酸检测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核酸检测中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执行相关价格规定、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为确保3月21日零时全省全面执行新的核酸检测价格,省医保局全力组织全省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核酸检测机构、站点,开展核酸检测机构信息系统、医保结算信息系统调整工作,截至3月20日晚20:00,相关信息系统全部调整到位。3月21日零时,全省全面执行了新价格。

关键词: 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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