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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建设不断实现人民住有所居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埇桥区精准发力住房保障,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先后出台实施《宿州市埇桥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宿州市埇桥区公共租赁租赁补贴实施细则》,明确了三类保障对象。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继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外、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我区累计投入4亿多元资金建成保障性住房房源2764套约15万平方米,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2021年共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资金472.45万元,保障人口2101人。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保障率达到100%。在实施公租房保障对象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4%,新就业职工4.5%,稳定就业的人员占1.5%。

全力抓好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埇桥区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专题调研、征求民意、先急后缓,编制项目规划,确定年度实施计划、实施项目和改造任务量。为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改善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埇桥区加大项目融资力度,积极推进棚改项目融资发债工作,尽快将棚改项目列入融资发债对接范畴,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建设后期的资金保障。累计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4.4亿元,发行棚改专项债10.82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17个,建筑安置房12915套,其中已竣工交付项目5个3263套,在建或续建项目12个9652套。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民生工程,增进民生福祉。埇桥区住建局同街道、社区逐户走访征求民意,发放《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居民需求调查表》,认真摸排小区现状,现场实地踏勘。为抓好违建拆除,制定实行“网格化分工,责任化包保”,清查违建,建立台账,实行拆除销号制,做到先拆违,后治理,小区违建拆除完成一个,小区改造跟进一个,做到“彻底整,整彻底”。老旧小区改造采取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零散的项目打包成捆,按区位分布情况划分标段实施招投标,做到“化零为整”。同步设计、同步采购、同步施工,三个环节深度交叉、相互协调匹配。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改造小区251个,惠及居民34099户、改造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共计投资约6亿元。且按照应改尽改、先急后缓的原则排定了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拟计划改造老旧小区9个,惠及居民581户,涉及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投资约1406万元。(王雅倩)

关键词: 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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