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业界 > 滚动 > 正文

永辉超市: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相关资料图)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董事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1,386.04万元,用于门店升级改造、物流仓储升级改造及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突出,资产完整,具备独立性。报告期内存在部分行政处罚,但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清晰,部分股份存在质押。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对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履行备案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

关键词: 财经频道 财经资讯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23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3